遼寧省2020年第三季度各市建筑、裝飾、安裝、市政、園林工程人工費動態指數:
市 別
|
人工費指數(%)
|
沈 陽
|
19 |
大 連
|
20 |
鞍 山
|
11 |
撫 順
|
10 |
本 溪
|
10 |
丹 東
|
14 |
錦 州
|
10 |
營 口
|
11 |
阜 新
|
10 |
遼 陽
|
10 |
鐵 嶺
|
8 |
朝 陽
|
8 |
盤 錦
|
9 |
葫蘆島
|
9 |
注:各市人工費動態指數僅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工程項目。
關于發布2017年遼寧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
人工費動態指數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沈撫新區建設局:
根據《遼寧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令260號)及《關于建設工程人工費實行動態管理的通知》(遼住建[2011]380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建筑市場人工費的實際,經研究決定發布配合2017年遼寧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使用的人工費動態指數?,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人工費動態指數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適用于采用我省2017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計價的工程項目的人工費調整。
人工費動態指數每季度發布一次。
二、已簽訂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合同中有人工費調整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從2020年第一季度開始按每個季度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調整。
招標工程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非招標工程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按基準日發布的人工費指數調整人工費進行報價并考慮風險因素。
三、編制招標控制價時,應按發布的人工費指數加10%風險系數計算人工費。
四、按人工費指數調整的人工費增加部分不作為除安全施工措施費、稅金外的各項費用的取費基數。
機械臺班中的人工費也按本通知規定進行調整。
五、執行2008年我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在建工程按當季度發布的人工指數的50%加2019年第四季度的人工費指數之和作為該工程的人工費指數。
計算公式:
執行2008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人工費指數=S×50%+N
S為2020年每季度發布的人工費指數
N為2019年第四季度人工費指數
六、2017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人工費指數在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向社會發布。
2020年 3 月 25 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2020年第一季度建設工程人工費動態指數
我省2020年第一季度各市建筑、裝飾、安裝、市政、園林工程人工費動態指數:
市 別 | 人工費指數(%) |
沈 陽 | 20 |
大 連 | 22 |
鞍 山 | 9 |
撫 順 | 9 |
本 溪 | 10 |
丹 東 | 14 |
錦 州 | 9 |
營 口 | 10 |
阜 新 | 9 |
遼 陽 | 10 |
鐵 嶺 | 8 |
朝 陽 | 8 |
盤 錦 | 8 |
葫 蘆 島 | 9 |
注:各市人工費動態指數僅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