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20〕52號
關于印發《重慶市設計下鄉人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規劃自然資源局、文化旅游委、教委、人力社保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委,有關單位:
為規范設計下鄉人才管理,高質量推動全市設計下鄉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引導和支持設計下鄉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8號)等精神,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委制定了《重慶市設計下鄉人才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人力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0年10月28日
重慶市設計下鄉人才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設計下鄉人才管理,高質量推動設計下鄉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引導和支持設計下鄉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8號)等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設計下鄉人才的聘用、評價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設計下鄉人才是指:
1.重慶市設計下鄉服務平臺或歸口管理部門相應服務管理平臺審核公示,并與區縣(自治縣)簽訂服務協議,下鄉參與鄉村建設的規劃師、建筑師、工程師和藝術家;
2.重慶市設計下鄉服務平臺公示的設計下鄉專家。
第四條市住房城鄉建委會同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委等市級部門統籌協調全市設計下鄉人才管理工作。市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專業人才管理工作;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指導建筑、市政、景觀、藝術設計等領域專業人才管理工作;市文化旅游委負責指導文化策劃、工藝美術、書法繪畫等領域專業人才管理工作;市教委負責指導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相關專業師生人員參與設計下鄉活動;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委等市級部門按職責做好設計下鄉人才相關保障工作。
第五條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本級相關部門做好本地區設計下鄉人才的聘用、評價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 設計下鄉人才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守黨紀國法,誠實守信;有城鄉規劃、建筑、藝術設計等相關專業背景,具備鄉村策劃、規劃、設計和建設等能力和實踐經驗。
第七條設計下鄉人才應懂農村、愛農村、致力于服務農村,通過發揮專業特長服務村鎮規劃編制、村落和農房設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小城鎮建設等,助力鄉村振興。
第二章服務要求
第八條設計下鄉人才應按有關要求參加設計下鄉教育培訓,掌握鄉村設計的理念方法、技術標準和有關政策。
第九條設計下鄉人才服務鄉村建設要登錄重慶市設計下鄉服務平臺或歸口管理部門相應服務管理平臺,記錄下鄉軌跡,填報下鄉成果、優秀案例等。
第十條設計下鄉人才每月駐鄉服務鄉村建設時間不得少于4天。
第十一條設計下鄉人才每年須獨立或合作完成鄉村規劃、設計和建設成果不得少于2件。
第十二條 設計下鄉人才駐鄉服務期間應服從原單位和相關單位管理。
第三章管理評價
第十三條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本級相關部門聘請設計下鄉人才駐鄉服務時,應簽訂有償或志愿服務協議。
第十四條 接受有償服務方,應按市場價格向設計下鄉人才支付報酬;接受志愿服務方,應按相關規定保障設計下鄉人才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用。邀請設計下鄉專家參加評審或舉辦講座的,應按相關標準向其發放專家咨詢費。
第十五條設計下鄉人才駐鄉服務期間,原單位應保障其待遇不減。
第十六條區縣(自治縣)行業主管部門于每年12月對設計下鄉人才服務情況進行評價,出具《設計下鄉服務評價表》(見附件),上傳重慶市設計下鄉服務平臺或歸口管理部門相應服務管理平臺。評價結果分: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
1.按要求填報下鄉軌跡、下鄉成果等,且駐鄉月均服務達8天及以上,且獨立或合作完成鄉村規劃、設計和建設等成果2件以上,且按要求參加教育培訓的,評價結果為優秀;
2.按要求填報下鄉軌跡、下鄉成果等,且駐鄉月均服務不少于4天,且獨立或合作完成鄉村規劃、設計和建設等成果2件以上,且按要求參加教育培訓的,評價結果為合格;
3.未按要求填報下鄉軌跡、下鄉成果等,或駐鄉月均服務少于4天,或未形成鄉村規劃、設計、建設成果,或未按要求參加教育培訓,或違紀違法的,評價結果為不合格。
第十七條 每年在設計下鄉人才服務評價過程中,要嚴格評價標準,評優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設計下鄉總人數的20%。
第十八條 設計下鄉人才下鄉服務期間獨立或合作完成鄉村規劃、設計和建設成果3件以上,按要求參加教育培訓,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并不作外語、計算機和繼續教育專業科目要求。
1.當年下鄉服務時間滿100天,且服務期間評價結果優秀的;
2.市屬單位人員選派到縣級及以下企事業單位服務滿1年,選派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市屬單位人員與縣級及以下企事業單位建立了3年以上支援服務關系,支援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第十九條設計下鄉評價結果為優秀的,可直接入圍重慶市優秀青年建筑師、設計師評選范圍,其作品優先推薦參評中國人居環境獎、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獎等。
第二十條 設計下鄉評價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的,設計下鄉服務時間可計入注冊規劃師、建筑師等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可按4學時/天進行計算。
第二十一條 當年設計下鄉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來年不得參與設計下鄉服務。
第二十二條設計下鄉人才實行動態管理,每年根據注冊和評價情況動態更新。市住房城鄉建委等市級相關部門于每年12月對新注冊人員進行審核、公示,指導區縣(自治縣)與審核通過的設計下鄉人才進行雙向選擇,簽訂服務協議;對評價“不合格”人員予以退出。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